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我中心大型仪器的效益,本中心允许持本中心颁发的大型仪器操作证的人员在非上班时间独立使用仪器。同时,为了保证仪器使用的安全、有序和高效,本中心特制订大型仪器独立操作证管理办法

一、发证的对象

本校教师、博士(后)生和二年级以上的硕士研究生。

二、仪器操作证的发放和管理

1、凭课题组组长签字的仪器培训申请书,到中心实验室业务办公室报名;

2、由仪器管理人员对申请者进行的现场培训,学习仪器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技术;

3、仪器操作考核合格者, 可获得该仪器的临时上机操作证,临时上机操作证一个月内有效(扣除假期)。在此期间,申请者需在仪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至少独立正确操作该仪器六次(18机时数)以上,经仪器管理人员确认方可将临时上机操作证转为正式大型仪器操作证。

4、如发现持证者违章操作,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将吊销仪器操作证;

5、大型仪器操作证为长期有效,但是,如持证者连续三个月内未操作指定的仪器,须经仪器管理人员重新考核,并确认方可上机操作;

6、持仪器操作证者只能上机操作资格证确认的仪器设备;

7、仪器操作证不能转让,调离学校人员或毕业学生须交回该证并注销处理。

 

三、仪器操作管理程序

1、按中心要求通过汕头大学预约中心预约上机操作时间,经系统确认后,申请者需提前到中心实验室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按预约使用起止时间使用仪器。实验完毕后,仪器使用者必须如实登记使用情况和使用机时,并向仪器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管理人员检查确认。

2、持证人出现违反本中心规章制度,如为外单位分析样品、不如实登记实验时间等情况,本中心将吊销当事人的实习临时上机操作证或大型仪器操作证,并要求持证人所属课题组承担相关损失

3、严禁在仪器的计算机上进行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一切操作;

4、所有的实验数据须由仪器管理人员负责拷贝操作,严禁拷贝他人实验数据,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5、持证人上机操作时对实验室内安全负有一切责任,在仪器工作时不得离开实验现场,不得擅自将仪器等转交给其他人操作,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仪器室;

6、持证人独立操作时出现的仪器故障,如属操作者人为或操作不当产生,课题组将承担100%的维修费;非操作者的原因产生的故障,课题组将承担20%的维修费;如无法确定故障产生的直接原因,课题组将承担50%的维修费。

 

四、上机收费

收费标准按汕大发〔201912号文,执行汕头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测试项目收费价目总表,消耗品由上机人员自备。

 

本管理办法由中心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