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是学校科研、学科建设和高层次教学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体系之一,对促进学校大型科学仪器科学配置资源,提高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效率,实现更精细化的管理,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工作目标

争取在20227月前建成全校性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体系,为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条件支撑,为实验教学提供高层次的服务。

二、建设内容

秉承“整合、共享、支撑”的理念,依据学科特点,整合分散建设、分散管理的实验室资源,打破资源闭封、各自为政的体制。突出共享制度,统筹安排、调配、使用资源,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以资源系统虚拟整合为主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实行“专管共用和统管共用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两级共享平台暨建立一级(校级)共享平台——中心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配置专用场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实现“专管共用”的管理模式;同时,依托各学院、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建立二级共享平台,实现“统管共用”的管理模式。对两级共享平台,设立开放基金,制定激励政策,进行有效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采用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统一的开放运行机制,提高仪器设备的共享程度与使用效益。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学校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中心实验室。管理小组部署和协调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推进和监督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具体方案实施,明确两级共享平台的责任和关系。

(二)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共享

1.设立开放基金

开放基金是为共享平台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按用途分为启动费和测试费补贴。启动费用于共享平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功能配套与开发、升级与改造等;测试费补贴用于资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或理论意义,又缺少仪器设备和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研究,以支付部分使用机时费用的补贴,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开放基金按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审批与管理。

2.投入专项经费用于维护与维修

设立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维修、维护专项经费,保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凡加入共享平台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给予补助,未参加共享平台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学校不承担任何维修、维护等费用。

3.建立统一的收费制度

在两级共享平台上,建立统一的收费制度,对校外按照标准学校统一收取100%测试费,对校内按标准一定比例收取测试费,不足部分由开放基金补贴,对参与共享平台的单位使用本单位现有设备测试费按二级单位规定执行。同时,按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所收的测试费按比例进行分配返还设备所在单位,建立仪器设备有偿占用制度。

(三)制定效益评价制度,建立约束机制

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体系,通过“使用机时、开放程度、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功能利用与开发、设备管理”六项指标进行使用效益评价,对使用效益低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实行调拨。学校每年年末组织专家对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及机组进行绩效评价。对考核优秀的机组进行奖励,通过共享方式协助机组进行整改,对第二年考核仍然差的机组,学校将强制调出设备重新进行分配。

(四)提高测试水平,建设高标准的分析测试团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配齐配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操作和管理人员。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吸引一批专业水平高、熟悉操作技术和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到共享平台上来,制定相应政策,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稳定的实验技术队伍,不断提高实验技术,开发仪器设备使用功能,保证实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教学与科研提供优质的服务。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技术含量高,需要有高水平的管理和操作人员配合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大型仪器管理的性质,同时,参照国内高校同行人员属性,共享平台的人员可按:教师编制或科研编制或教辅编制方式聘任。

(五)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网络信息平台

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分散设备的虚拟集中管理。该平台可以实现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仪器设备信息查询、网上预约、样品委托测试、费用计算、绩效考核、工作量统计、信息交流等功能。同时,引进和开发专业软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状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使两级共享平台都能高效的运转。

四、纳入共享平台仪器的范围和管理

(一)平台建设从源头抓起,学校应根据大型仪器资源共享的制度(最好包括医学院),从购置仪器设备开始就将其纳入到平台建设的规划中。不论何种经费来源,符合共享原则的采购设备,均要求纳入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二)单台(套)价格大于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仪表类、机电设备类、电子设备类、卫生医疗器械类等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需网上发布,其中4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科研设备必须开放共享。共享管理方式如下:

1.所有10万元以上的设备均纳入学校科教设备共享平台,全校师生可查询调阅相关设备的信息,通过单位之间沟通共享。

2.所有40万元以上科研设备均需要纳入全校统一的设备预约系统平台,具体由设备产权单位进行信息化管理,并由预约系统导出设备每年使用数据,上报省教育厅。

3.原则上,所有100万元以上科研设备对社会开放,在线监控设备使用的情况,由中心实验室进行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