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实验室收费管理、保障测试服务有序运行、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结合中心实际运营情况及全校课题组测试需求,特制定本测试费信用额度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6年3月10日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额度标准
1.以2026年1月1日为基准,中心为全校已注册课题组统一分配每年5000元的基础测试信用额度。
2.信用额度提升规则:根据上一结算周期实际结清金额,按下表标准核定当期可用信用额度:
上一周期结清金额(元)
信用额度提升值(元)
当期可用信用额度值(元)
5000以下金额
0
5000
5000(包含)-20000(不包含)
15000
20000
20000(包含)-40000(不包含)
35000
40000
40000及以上
45000
50000
3.课题组当期可用信用额度为基础信用额度与提升额度之和。当期可用信用额度仅限当年使用,次年统一恢复至基础测试信用额度。
二、结算周期
自2026年起,中心实行年度结算制度,每年11月初统一发送账单,各课题组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费用结算。
三、测试预约限制与恢复规则
1.年度结算限制:各课题组应在中心每年11月发布的年度账单规定的期限内,结清所有测试费用。逾期未结清的,中心将暂停其测试预约资格。
2.额度超限限制: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在年度结算前,若课题组的累计测试费已超过当期可用信用额度,预约系统将自动暂停其预约权限。
3.解除限制:被暂停预约资格的课题组需缴清费用并将缴费回执提交至中心。中心在收到回执后,将于24小时内恢复其预约权限。
请各课题组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共同维护测试服务秩序。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心实验室。
中心实验室
2026年3月9日